澳洲商業地產FIRB“零門檻”政策放寬!
澳大利亞財政部三月宣佈,從2020年3月29日開始,澳大利亞外國投資審查委員會(FIRB)對於審批相關海外投資的最低門檻金額降至
$0 澳元!
這在當時意味著不論投資的價值和性質如何,所有海外投資都需要申請FIRB,審批期限也從30天延長到6個月。
而在上週四9月3日,澳大利亞聯邦財政部長宣佈放寬地產“零門檻”的審查規定。對於海外投資者進行的商業地產租賃,不再全部要求獲得FIRB的批准。對於那些不敏感且已經開發的商業用地,在續租時恢復到之前的審查門檻。
按照新的規定,只有在商業地產租賃(例如,非敏感的已開發用地)價值為2.75億澳元(自由貿易協定簽署國家的非政府投資商價值為12億澳元)的條件下,才需要事先通過FIRB的審查。
什麼是FIRB?
FIRB全稱Foreign Investment Review Board(外國投資審查委員會)。海外人士在澳投資(包括購買與租賃等)前需要向FIRB遞交申請。
FIRB有權設置一些常規豁免情況。比如最常見的是夫妻之間非永居的一方與PR或公民的另一方,以聯權共有(Joint Tenancy)的方式一起購買住宅。
為何三月收緊FIRB審批政策?
三月這項政策收緊並不旨在禁止或凍結海外投資,而是由於疫情期間,澳洲經濟與企業受到重創,為避免在這時候被海外資本惡意收購與接管澳洲資產,政府臨時收緊審批政策,對所有外國投資進行適當監督以確保國家利益不受損害。
受此影響,成千上百的商業地產續租出現延遲。澳洲房地產理事會首席執行官Ken Morrison表示,恢復此前的審查門檻是一項“非常明智的舉措”,“零門檻審查機制導致大量續租合同必須接受審查,實際上它們沒有必要經過FIRB的審批”。
三月份時政策矯枉過正,把對付於2億以上租賃交易的審查模式,套用到普遍都在年租金20萬以下的普通中小生意的租約上,FIRB顯然沒有足夠的人手應付申請。材料要求多,又無法快速審批,造成的長時間的審批拖延對於生意的正常經營造成了極大的煩惱。所以現在FIRB政策回復正常,將可令澳洲地產業發揮正面影響。